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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生物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细胞工程、蛋白质及酶工程、荧光PCR(多聚酶链反应)诊断、基因芯片诊断、发酵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和新型食品添加剂等,加强生物制药、基因工程、海洋药物、药物新剂型等医药技术的研究开发,大力推进中药现代化。
  光机电一体化产业重点发展自动控制系统及装置、数控设备及精密机械、智能化仪器仪表及设备、电子医疗器械、城市轨道智能交通及信息系统等。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工程塑料、精密合金、特种板材、电绝缘高分子、高强抗阻燃纤维、超细粉体及纳米、功能陶瓷、稀土等新型材料。
  加快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继续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催生一批研究、开发、生产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构建和完善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产业化协作的产业组织体系。全省各地首先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全面关闭污染环境的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小炼油厂、小纸厂、小火电厂、小炼钢厂和小煤矿等。
  2、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抓住我国加入WTO的机遇,加快服务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扩大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和民资的领域,规范第三产业的市场秩序,形成第三产业开放和发展的新格局。
  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速信息技术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辐射和渗透,推动产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和网络大众化。
  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建立信用制度,发展票据贴现市场,争取国内外有实力的金融企业在广东设立分支机构,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全省金融安全监管体系。开辟和扩大城乡保险业务。
  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着力培养一批集价格形成、调节供应、信息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重点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网上销售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形成现代化物流网络;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旧货业、租赁业、拍卖业等新兴流通业;培育一批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现代化大型商贸企业。
  突出抓好旅游业。发挥我省岭南文化、亚热带风情、滨海滩涂、餐饮购物、经济特区等旅游资源优势,精心包装,大力推介,形成一批名牌景点和旅游线路;充分利用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加快形成粤港澳大旅游区。完善旅游管理体制,适应旅游业的扩大开放。
  推进社会事业部分领域的产业发展。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的非公益、非福利部分推向市场,使其建设和营运的成本通过市场获得补偿,并逐步形成产业,成为第三产业的新增长点。
  大力发展中介和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法律、会计、审计、科技、人才、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业;全面推进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等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住宅小区,培育住房消费市场,发展房产二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业务,规范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
  3、切实加强第一产业
  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继续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水平。
  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在确保28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和175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粮食播种面积,大力发展优质稻;积极发展高质、高产、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出口创汇农业,重点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水果、蔬菜、花卉、药材等优质经济作物和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节粮型畜禽;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大力推进海洋综合开发,重点发展远洋捕捞和海水养殖,建设一批海洋渔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海洋开发试验区。
  推动农业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进科技兴农。切实加强优质农林作物、畜禽、水产品品种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大力推广现代集约化种养、节水灌溉、旱作农业、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农产品贮藏、运输、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技术研究和推广。
  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大力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其在产供销和农业科研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储藏、加工、流通体系,建设大型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出口销售网络,培育农业品牌,推广连锁经营。提高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产现代化装备水平。巩固完善商品粮基地和“三高”农业基地,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和雷州半岛南亚热带农业示范区。
  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农业承包关系,实现土地管理法制化,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保护机制、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步伐,增强农村经济实力。
  (二)加速城市化进程
  建立以广州、深圳为龙头,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依托,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到2005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40%以上,其中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达60%左右。
  1、强化中心城市地位
  因势利导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发展形成若干个百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和一批5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功能,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珠江三角洲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统一规划和宏观调控,科学定位,实现功能互补,发展成现代化城市群;培育形成以汕头为中心的粤东城市群和以湛江为中心的粤西城市群;韶关、清远、梅州、河源、云浮等市的城区要成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中心。
  2、把发展小城镇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途径
  以“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扩张为主、新建为辅、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为方针,加快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优先发展300个左右区位条件好、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城镇作为中心镇,使之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把繁荣城镇经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建设结合起来。在有条件的地方继续试行建制镇的调整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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