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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01年本市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01年
本市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沪府发[200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去年汛期,本市先后遭遇4次台风、11次天文大潮汛、连续4天午后雷暴雨。其中,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11次超过警戒线,并出现了5.70米的历史第二高潮位;上游米市渡潮位也14次超过警戒线。特别是受“派比安”台风影响,出现了台风、高潮、暴雨“三碰头”的严峻局面,杭州湾、长江口、黄浦江沿线潮位均出现历史性高潮位。由于各级政府和广大军民的共同努力,全市经受住了考验,把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取得了2000年防汛防台工作的全面胜利,为上海“九五”计划的圆满完成作出了贡献。
  2001年是新世纪的开局年,也是上海“十五”计划的起步年。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确保本市安全度汛,对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顺利实施“十五”计划提出的宏伟目标意义重大。据分析,今年本市的防汛形势不容乐观,特定的地理气候位置决定了每年都有可能受到台风、暴雨、高潮、太湖流域洪水等灾害的侵袭。各区、县和各部门都要清醒地认识到防汛防台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各项防汛防台措施落到实处。为此,现就切实加强2001年本市防讯防台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继续加强领导,完善各级防汛责任制。
  防汛防台是保护本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稳定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充实防汛指挥班子,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级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防汛决策系统、信息传递系统和抗灾实施系统,切实加强汛期指挥。同时,要切合实际,抓紧修订防汛防台预案。各级领导要深入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防汛组织特别是各区、县防汛指挥机构要搞好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的职责。
  二、抓紧防汛工程建设,提高防汛防台能力。
  抓好防汛防台工程建设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各区县、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把上海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本市防汛抗灾能力,减轻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和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为上海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的环境。市区的208公里防汛墙加高加固工程剩余部分,今年要全部完成;市区积水点改造工程已全面铺开,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控,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对防汛防台所需的资金、器材,有关部门要继续给予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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