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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永(川)铜(梁)公路永川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请示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永(川)铜(梁)公路永川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请示的批复
(渝价[2001]174号)


永川市计经委、财政局、交通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永铜公路(永川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永计经价[2001]2号)收悉,经市一委两局现场办公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永铜公路是连接永川和铜梁两市县的重要公路干线,永川段起于蚂蝗桥,经永钢、三教、双河、止于铜梁交界处,公路全长26.8公里。经重庆市计委渝计委交[2000]1620号文和渝计委能[1998]880号文批准同意对原公路按山岭重丘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1997年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以渝财预外[1997]138号文批准收费立项。现该工程已竣工通车,项目总投资概算8500万元,资金来源部分为银行贷款和借款。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意永铜公路永川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区间            永川站收费标准    永川、铜梁
  标准车型                     共用站收费标准
  摩托车(二、三轮)        1元/车次      1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        5元/车次      3元/车次
  10座(含)以下客车
  1- 3吨(含)货车         9元/车次      5元/车次
  11-30座(含)客车
  3-5吨(含)货车         12元/车次     6元/车次
  31、31-50座(含)客车
  5吨以上货车          3元/吨次      1元/吨次
  51座以上客车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 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在该公路2KM+500处设置永川收费站,在与铜梁交界西河镇26KM+800处设置西河收费站,作为永铜公路永川、铜梁共用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实行过站双向式收费。对在该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应实行月票制度,具体优惠比例和办法,由永川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试收费期自2001年3月25日至2002年5月24日止。试收费期满后,我们再根据实际投资发生额,车流量,收支等审计资料核定正式收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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