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电力建设和电网改扩建。调整电源结构,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积极发展有调峰库容的水电,适度建设高参数、高效率和大容量的燃煤机组,创造条件建设大型天然气发电机组,因地制宜发展小微型水电站,促进农村电气化建设。建成江口电站、开县白鹤电厂二期和龙河梯级电站,开工建设彭水电站、石堤电站。关停10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建设稳定可靠、灵活开放的骨干电网,加大城市中低压电网改造力度,提高用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重点布局三峡库区和东南部贫困地区超高压网络,形成库区和东南部武陵山区输变电网架,完成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完善电价形成机制。
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民用气,积极发展天然气汽车,推进城区中小锅炉煤改气。制定鼓励利用天然气政策,开发利用天然气的新领域。
继续抓紧煤炭行业的调整。控制高硫煤生产,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关停小煤窑,转产分流富余人员。发展煤炭深度加工利用项目,提高原煤入洗率和综合开发效益。
开发推广高效清洁新能源,替代部分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合理利用风能、生物质能。
六、资源环境
24.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资源。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开发优势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推进土地开发整治。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证国家级、市级重大项目用地。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兴修水利,调节用水,重点解决西部地区和高山地区供水矛盾,实现水资源地区平衡。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开发效益。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规范矿业秩序,严格禁止破坏性开采。重点开发天然气、铝土、锰、镁、锶和陶瓷用砂岩等优势矿产资源,提高加工深度和综合利用率。保护生物资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加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25.加强生态建设。实施以三峡库区为重点的“青山绿水”工程和以主城区为重点的“山水园林城市”工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注意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重点建设重要公路、铁路、江河沿线绿色通道,形成20万公顷的林带。建设主城生态绿化圈、都市圈生态防护带。提高中小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10个山水园林城市。加快推进封山植树、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野生动物。抢救性保护和恢复大巴山区、武陵山区、重要水库、湖泊的生态功能。对重点资源开发地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名胜区实行积极性保护。
按照“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推进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和荒山绿化,全面实施封山育林,对现有宜林荒地和疏林地实施林草植被重建,对25度以下坡耕地实施综合治理,加快治理水土流失。“十五”争取完成退耕还林还草30万公顷,其中退耕造林10万公顷,荒山造林20万公顷;完成森林资源管护239万公顷,荒山荒地绿化67万公顷,封山育林17万公顷,飞播造林10万公顷。完成坡耕地综合治理10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万公顷,建成15个水土保持生态园区。
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全面实施沃土工程、稻田生态工程、草场草地建设工程、庭院生态工程和农村新能源工程。“十五”期间争取完成沃土工程10万公顷,稻田生态工程67万公顷,利用宜草荒地和疏林地建设草场草地67万公顷,建成庭院生态户50万户。
26.改善环境质量。坚持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移民迁建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严格执法监督,保障环境安全。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发展环保产业。
实施“碧水”工程。完成世行贷款城市环境项目、建成一批库区重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和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项目,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200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60%,长江、嘉陵江、乌江水质控制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内,积极推广富营养化水体生物修复技术,十条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恢复水域功能。注重防治农村地区的面源污染。
实施“清新”工程。完成中日环保示范城市项目,推进清洁能源、汽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治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二次扬尘控制,加快城市中小锅炉煤改气。加快工业区域布局调整,依法关闭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开展城市环境气候评价。2005年,主城区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削减20%以上,主城区和北碚、渝北、双桥、铜梁、大足、荣昌、永川、万州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渝西22个区县(市)酸雨面积减少50%,酸雨频率低于30%。
实施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能力。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推进实施垃圾资源化。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和80%。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噪声监督管理,城区噪声达到国家标准。重点加强学校、医院、商务区、居住区环境噪声控制。
27.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防治危岩、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干旱、洪涝、冰雹等气象灾害,洪水灾害和地震灾害;突出治理主城区、三峡库区、重点交通干线沿线地区、重要经济园区和居民集聚地区的自然灾害。“十五”期间要抓紧治理危急的50处山地灾害。建立快速反应和功能完善的消防体系。完善城市快速路网及干道快速疏散体系。建立健全地震、气象、地质等各种重大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实行重大灾害全民动员制度,确保灾后重建。
七、科技教育
28.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实施科教兴渝战略的力度,面向经济建设,围绕结构调整,抓住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机遇,重点突破,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发展。优化组合在渝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的科技力量,探索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动员各方技术资源的机制,重点推进在具有优势的应用开发领域创新。建成光电工程研究中心、第三代移动通信工程中心、国家仪表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生物工程技术和环保技术领域选择重点方向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加强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形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孵化器。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大型企业建立产品技术开发中心,中小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完善科研机构企业化或公司化改制,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推动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转变为行业技术服务中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创新型科技企业,支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市场,办好每年度的“重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发展科技项目评估、信息咨询、融资服务等各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坚持自主创新、联合开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重点开发具有比较优势的信息、生物、环保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大力推进一批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力争在“十五”成长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引进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消化吸收和创新,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供技术服务。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建立以市场独立法人为主体的风险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政府投资集中于重点科技攻关、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开发及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实验装置、技术开发的投入。支持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和引进外资。
29.加快发展教育。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深化教育改革,适度超前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西部大开发、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持。
重视和加强基础教育,“十五”期末城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农村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比例。加大对三峡库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基础教育的扶持力度,全市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发展特殊教育,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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