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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全球通”与“全球通预付费”业务互转手续费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全球通”与“全球
通预付费”业务互转手续费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1]6号 2001年3月20日)


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全球通”与“全球通预付费”业务互转手续费的请示》(黑龙江移动市场字[2001]100号)收悉。为了满足部分全球通用户的需求,你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办了“全球通预付费”业务。该业务免收月租费,免费提供主叫号码显示,话费执行“神州行”的资费标准,对用户交纳的预存款,实行有效期限制。同时,为方便用户,一并提出“全球通”与“全球通预付费”品牌之间的互转业务,用户可以使用同一号码办理互转。经研究同意将互转手续费暂定为每次10.00元,允许根据供求等情况向下浮动。此业务必须坚持用户自愿的原则,要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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