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价局关于下调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赣价费字[2001]28号 2001年4月3日)
江西省无线电监测站:
你站《关于重新核定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赣无监(2001)06号)收悉。
我局转发《
国家计委关于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赣价行字(1998)61号)已执行两年多。根据这两年多来的执行情况,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同意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在我局赣价行字(1998)6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下调10%,并自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后执行,其余事项仍按该文件规定执行。国家有新的文件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