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贫困人口进行摸底调查,明确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
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为中心,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条件为重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明确责任,使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扶贫开发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现在,我区的扶贫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缓解并逐步消除相对贫困,是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中央已经明确,要把我区作为一个特殊的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加以扶持。自治区将召开全区扶贫工作会议,明确新阶段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我区要实行与全国相衔接的贫困人口监测指标并进行动态管理。具体的贫困人口划分标准将比照全国贫困标准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当前,各地要按照全区扶贫工作座谈会的要求,对农牧民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户要建卡、村要建档、乡要建册、县要建簿。
对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的基本要求是:第一,摸底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牧民的生活条件、生产条件、生存环境、收入水平、人口素质、劳动力状况、文化卫生条件等7个方面。生活条件重点调查“吃、穿、住、行”等基本情况;生产条件重点调查耕地、草场、牲畜及其它生产资料等基本情况;生存环境重点调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居住地的海拔、气候等基本情况;收入水平重点调查从事的主业、收入的渠道、人均纯收入及现金收入情况;人口素质主要调查农户家庭人口的数量、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劳动力状况主要调查农牧民家庭劳动力数量、有否特殊技能、赡养人口等情况;文化卫生状况重点调查广播、电视、电话开通情况及医疗、卫生条件。第二,摸底调查实行全面普查,即逐户登记,逐村、逐乡、逐县汇总,逐级检查验收,逐级上报。不允许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代替全面普查,不能漏报一村一户。第三,摸底调查工作由各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县直机关干部和乡镇干部以乡为单位组成专门的调查小组,地(市)、县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实际,深入乡村,深入农牧民群众,一乡一村地查、一户一户地登记。要把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进思想沟通和相互了解的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根本要求的一次具体行动,认真组织好、实施好。最后,各地(市)要将此项工作情况于2001年5月中旬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农牧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和效益到乡到村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