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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

在新设备设施建设过程中,各学校要精细筹划,广泛听取意见,多方论证,避免盲目受骗造成资金浪费或设备性能不适用于教学,不适应于信息技术教育发展需要的状况。学校设备建设规模达到5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要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承建单位。
  四、筹建汕头市教育信息技术资源中心
市教育局将成立教育信息技术资源中心,负责教育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应用管理,指导学校信息技术设备建设,开展教育信息资源的采集、开发和整理,建立教育信息资源库,并通过教育信息网络,提供给全市中小学校师生使用。鼓励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中小学教师和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利用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所掌握的信息处理技术,积极开发切合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的信息资源和教学软件。同时鼓励各级教育部门和建有校园信息网络的中小学,积极充实现有教育软件资源,并参照市教育资源中心的技术规范标准,建立具有各自特色的教育网站和资源库,以丰富全市教育信息资源,促进信息技术教育的广泛普及。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市教育局将与电信等部门密切协作,尽快实现信息网络“校校通”,使全市教育信息资源能充分共享。
  五、加强领导,分级落实,全面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涉及到经费筹措、设备建设、资源开发、队伍培训,教学应用等诸多方面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把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十五”计划,给予高度重视。各信息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
作为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有紧迫感,敢于走在全国的前列。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要求,成立普及信息技术教育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实施规划,切实做好组织部署和实施监督工作,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步伐,保障如期实现信息技术教育的阶段目标。
各中小学要学习贯彻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制订本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为教师和学生营造一个性能良好,使用方便的信息化教学环境。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并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设备,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育活动。要加强探索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探索信息技术教育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为加快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市教育局将启动信息技术教育示范学校工程,分期分批建立示范学校,在全市起示范作用。每两年举办一次“汕头市教师自制教学软件展示会”,以促进教育信息资源的交流,推动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的普及,并评比表彰一批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显著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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