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有效地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提高全体教师的信息素质,是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关键。市和各区县(市)教育局要采取宽松培训,严格考核的做法,在今、明两年内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一轮信息技术培训,力争使50岁以下的所有市区、县(市)城区中小学教师和80%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达到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的中级标准(即:掌握基本软件操作技术;能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进行教学;能指导学生用计算机处理信息和学习;能够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查询)。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考核,由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学习形式可以通过教师自学、学校组织辅导为主进行,有条件的区县(市)或镇教育办公室也可组织或委托社会团体组织业余培训班,聘请专业教师上辅导课。培训的考核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由市教育局提供考核题目,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点要相对固定,考核内容以上机操作为主。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统一颁发证书,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项必备内容。2002年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大中专讲师职称的,必须达到省全员培训计划规定的中级标准。2003年后申报教师职称的均应达到上述中级标准。各级教育部门和全市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培训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激发广大教师进一步学习和运用信息技术的主动精神,形成积极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课堂教学的风气,加快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并引导教师加强信息技术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探索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改革问题。要严格把好质量考核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成效。教育学院和师范学校要切实加强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建设,要将信息技术列为各专业必修课,各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配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大力开展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要积极抓紧做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大纲和教材的培训工作。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设备设施建设需要
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和实施“校校通”工程,需要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因此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渠道筹措经费运行机制,加快实现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
配备必需的设备是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基础。根据最近的统计,我市高、初中有207所,现有可供学生学习信息技术课程的计算机有5581台(其中386及以下机型554台,能运行WIN95的机型只有2415台,其他计算机需经改造方能适用教学要求),欠缺数量很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除争取各级政府增加经费拨款外,要积极开拓筹资渠道,可通过借贷、分期付款、企业联营、租用、旧机改造等形式,解决教学用机不足问题,保障信息技术必修课程如期开设。要按照教育部启动“校校通”工程的规划,创造条件建设校园内的信息技术教育网络。今年内,市一级以上学校必须启动校园网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今年起申报市一级学校的,中学应有60台的计算机室二个,小学应有60台计算机室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