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
在全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1]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意见
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迎接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挑战,必须加快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下同)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步伐,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我市教育的历史性跨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对加快我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将从根本改变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信息技术将大大拓展教育的时空界限,使教师拥有更多的教育资源和更科学的教育手段,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新事物和新思想,掌握全新的学习和创新手段,这必将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实质性提高。
我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三个面向”的重要思想,按照统一规划、政府推动、多方投入,市场运作、归口管理的实施方针,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的建设,加强教师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培训,加大信息科技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力度,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学方法的整合,加快教育信息化的进程,以信息化带动整个教育的现代化。
汕头市作为我国东南沿海开放城市,全国5个经济特区之一,中小学教育有着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市已有金山中学、汕头一中、汕头侨中、聿怀中学、新乡小学进入全国1000所“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行列,最近全市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这是我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有利条件。因此,全市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使自己的认识和行动适应知识时代的挑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采取灵活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加快步伐,在全市中小学校尽快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程,尽快普及多媒体教育技术的应用,尽快实现信息网络“校校通”。
为加快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步伐,根据教育部“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指导方针和具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市中小学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阶段目标是:2001年全市普通高中、市区和县(市)城区的初级中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3年全市所有的初级中学、市区和县(市)城区的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5年全市所有的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90%以上的中小学校能够与互联网联通,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教育资源,并利用网络开展网上教育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