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主要围绕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降低群众用药的不合理负担和保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目标开展。要一手抓治标,一手抓治本。治标方面,以整顿、查处、降价为基本措施,把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外地药品生产企业驻沪办事处的监管;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伪劣药品,无证照经营,在药品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以及各种好处费的行为;继续降低虚高药价。治本方面,结合医保、医疗、医药三项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和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职业纪律,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保障“三医”改革的顺利进行;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试行范围,规范区县联合招标采购的组织机构和行为;加快医药分开核算、收支两条线的进程;在试行住院药费明细帐的基础上,逐步实施住院收费的明细化制度,努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
2、抓巩固、防反弹,把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减负工作要对三年来公布的取消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全国统一的取消项目和本市涉及面广、数额高的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推行收费项目的预先告知制度,扩大交费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切实发挥登记卡的监督制约作用。在抓国有企业减负的同时,抓好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的工作。
农民减负工作要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农民减负四不准的要求,即“不准在农村电网改造中搭车收费和向农民集资,取消附加在电价上的所有不合理收费、基金、附加费;不准在农村报刊征订中下指标 、定任务,搞层层摊派,或将报刊征订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不准搞面向农村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或以检查评比的形式搞变相的达标升级活动;不准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或搞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收税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查处向农民强行征订报刊和农村电网改造中向农民乱收费的违规行为。继续落实“一表一卡一审计”制度,加强村务公开,严格涉农收费项目的审批,加强统筹费用的管理。
3、进一步规范“两路”站点,继续抓好公路、水路基本无“三乱”的工作。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务院纠风办下发的考核标准,抓好所有公路、水路站点的规范设置、运作和管理。对违规设站、收费、罚款、强行洗车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三)普遍开展行风测评
各区县推行行风测评工作。通过对全市22个部门、行业(涉及53项职能)在履行职责和办事效率、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公开办事制度和收费标准、文明接待和服务质量、有无“三乱”等五个方面的定点定时测评,以及基层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评判,了解和掌握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和公用行业的行风状况,进一步推动这些部门、行业搞好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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