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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2001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广泛深入宣传“畅通工程”。市级主要报纸等新闻媒体要设立畅通工程专栏,对畅通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交通违章曝光和登载暗查的违章鸣号、冒黑烟机动车,属于公益性质,应减免收费(详见附件7)。
  (二)市建委负责建设城市道路停车港,打通、改造断头路和瓶颈路段、路口。年内完成13个停车港建设;完成牛角沱--上清寺循环等9条道路改造工程;启动石桥铺立交工程;并力争启动四公里立交等一批拟建项目。(详见附件2)。
  (三)市市政委负责城市道路停车港的管理和维护,完善所辖道路上的人行护栏,改造拓宽所辖道路的瓶颈路段和路口。年内完成“严管路段”和“严管路口”10056米人行护栏;完成修建黄金堡的人行天桥以及石小路的人行天桥和中心隔离设施;完成改造拓宽南坪北路、菜园坝--龙家湾隧道路段;完成翻修维护城市道路车行道5万平方米、人行道2万平方米。市市政委牵头,市公安交管局配合,负责对挪作他用的室内停车场进行清理,规范室内停车场的管理;市物价局负责对室内停车场乱收费进行清理整治(详见附件3)。
  (四)市交委负责增设完善所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人行护栏。同时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责成市公路局、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局和有关业主具体抓落实。年内完善“迎宾大道”观音桥--江北机场段交通标志标线;完成城郊结合部以及9个“严管路口”的人行护栏4560米。在市公安交管局配合下,负责对公交停车站(点)进行全面清理,合理设置站点,调整线网结构。年内主城区要减少营运中巴客车500辆,3年内营运中巴客车要全部退出主城区(详见附件4)。
  (五)市规划局在市公安交管局的配合下,负责制定未来
  5-10年的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负责制定打通断头路、改造瓶颈路段和路口的规划方案;年内完成大坪立交、雷家坡立交的规划方案(详见附件7)。
  (六)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在市公安交管局配合下,负责清理、取缔影响道路行车空间和驾驶员视线的户外广告牌。年内确保主城区主干道户外广告牌设置规范(详见附件7)。
  (七)市财政局负责费改税后每年从燃油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安排用于市公安交管局设置和完善城乡结合部的交通标志标线(详见附件7)。
  (八)市环保局在市公安交管局的配合下,负责机动车尾气超标和违章鸣号的整治。年内组织人员设立尾气检测点和对机动车违章鸣号进行暗访,确保禁鸣区域内机动车鸣号违章明显减少,控制区域内无尾气冒黑烟车辆行驶(详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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