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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经贸委关于在蚕茧主产县推动贸工农一体化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

  4、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遵循市场规律,搞好贸工农一体化改革。
  1、各主产县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组建方案。要研究制定进入一体化公司的单位、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要认真选好龙头企业,一般选择能带动当地行业发展、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企业为龙头单位。可以是外贸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或供销社等其它单位。一体化公司内部联结方式包括资产联结,契约联结和服务联结等。
  2、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不搞强迫命令。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从本质上说是企业行为,要靠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防范风险机制等来巩固和完善。政府在推行一体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单位、企业、农户等各方的意愿,不能搞行政命令,一刀切。要通过大力宣传引导,通过典型经验示范方式向单位、企业、农民宣传以公司加农户为基础的贸工农一体化公司的优越性,使单位、企业、农民都能真正认识到加入贸工农一体化公司是保护其经济利益和促进其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
  3、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广形式多样的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形式。加强公司与农户的联结是搞好贸工农一体化的基础。以下几种联结方式可供各地参考:
  公司+农户。这种形式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公司(或工厂)与农民签定合同并提供一定的技术服务,蚕农按合同交售蚕茧。
  公司(或工厂)+蚕农合作社+农户。公司组织引导农民兴办合作社,农民以土地、资金等入股,参与公司经营并分得股利。
  公司(或工厂)+基地+农户,亦即“反租倒包”形式。由公司租赁土地建立蚕茧生产基地,再将土地反包给农民,按用工量和蚕茧产量向农户付酬。公司负责资金投入、桑苗引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指导、防虫防病、蚕茧收购和加工等。
  4、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实行公司+农户经营方式,要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只有搞好利益分配,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才能促进一体化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当前各地采用的利益分配形式,主要有:一是保护型,公司与农民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市场行情好时,按市场价格收购蚕茧,市场价格下跌时,以保护价收购,维护农民利益。二是返利型,公司对蚕农实行二次分配,即农民除交售蚕茧获得收入外,年终还可得到公司部分利润返还。三是合作型,即实行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农户拥有公司股份,参与经营管理和监督,同时按合同提供蚕茧和分得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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