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经贸委关于在蚕茧主产县
推动贸工农一体化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
(陕经贸发[2001]154号)
有关地市经贸委(经委、工经局)、有关地市县茧丝绸主管部门:
为改变茧丝绸行业在经营管理体制上存在的贸工农分割、产供销脱节的状况,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专门召开了全国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要求各地按照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在茧丝绸行业推动贸工农一体化的力度,争取大部分蚕茧主产县尽快实现贸工农一体化。根据会议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在蚕茧主产县推动贸工农一体化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改革的原则和目标。
贸工农一体化的改革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加强和完善宏观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按照自愿原则,组建贸工农一体化的茧丝绸公司,走实体化的道路;坚持互惠互利原则,以资产为纽带,妥善处理好农、工、贸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使农民收入增加,工业良性发展,利税上缴增多,流通渠道顺畅,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茧丝绸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组建以公司加农户为基础的贸工农一体化公司。
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这次我省茧丝绸行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在年产鲜茧100吨以上的主产县进行。改革的方向是推广和完善以公司加农户为基础的贸工农一体化公司经营机制。新组建的贸工农一体化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和本地区茧丝绸行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一体化公司内部管理,组织本地茧丝绸的生产和销售,协调农、工、贸等各方面的利益。具体有以下内容:
1、建立稳固的桑蚕茧基地,落实本地区种桑养蚕和蚕茧收购计划,扶持种桑养蚕,为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推广优良蚕种和科学养蚕技术,防治病虫害,培育种桑养蚕大户;统一管理蚕种的生产经营和蚕茧的收购;严格执行国家茧价政策和蚕茧质量标准。
2、负责公司内的缫丝企业的管理,制订技术改造、科研项目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控制加工能力的盲目发展;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名优、特、新产品。
3、加强购销网络建设,开拓市场,增加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