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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省儿童医院床位费价格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省儿童医院床位费价格的批复
(浙价费[2001]112号 2001年4月17日)


省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核定我院新病房大楼床位费的请示”(儿院[2001]01号)悉,鉴于你院新病房大楼已经竣工,并即将投入使用,根据病房设施配备条件等实际,现就新病房大楼住院床位费价格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新住院病房3人间(包括病区抢救室)的价格为每床日35元,新生儿病房的价格为每床日20元。
  二、家庭式特需病房价格由你院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浙价费[2000]1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标准,报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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