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津保高速公路(天津段)部分车型分类问题的函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津保
高速公路(天津段)部分车型分类问题的函
(津价费[2001]120号)


市政工程局:
  你局《关于适当调整津保高速公路(天津段)部分车型分类问题的函》(市政局规费[2001]179号)收悉。鉴于津保高速公路(天津段)部分车型分类结构与相邻其它高速公路不尽一致,为建立统一有序的收费秩序,疏导车辆的合理流向,经研究同意将其现行车型分类结构做适当调整,具体为:
  A型车:7座以下(含7座)客车;2吨以下(不含2吨)货车。
  B型车:8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以下(不含5吨)货车。
  C型车:20至40座客车;5吨至15吨以下(不含15吨)货车。
  D型车:41座及以上客车;15吨至20吨货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