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办拟订
的上海市2001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务公开办拟订的《上海市2001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1年4月16日
上海市2001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目标,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为上海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政务公开内容有新的拓展,政务公开到社区工作有较大推进,网上政务公开信息更加规范,监督检查继续加强,从而使政务公开工作更深入、更扎实、更规范、更有效。
主要任务是:
1、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
在总结去年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卫生监督所三个行政执法单位以及张江高科技园区的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以现场书面告知的形式,公开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大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要与实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文书相结合。
2、调整、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上网信息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情况,调整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补充和完善公开内容中基本权利和义务不完整的部分;抓好52家市政府机构、5家公共服务单位和6家中央在沪行政机构网上政务公开信息维护工作。
3、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事务公开查评活动
采取“以查为主、查评结合,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全市统一、上下联动”的方式,对本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和电力系统公共服务事务公开开展查评。查评的内容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的情况,公开的内容、形式、效果以及公开率、合格率、实现率。政务公开查评的重点放在解决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公开内容的落实情况上。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政务公开查评,加强民主监督。有条件的大口、区县也可有重点地选择一、二个所属单位,开展政务公开查评。
4、扩大政务公开到社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