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及国家融资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称必须招标项目。
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位的确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4. 单项合同估算价虽然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由全省作出统一规定,各地各部门不准任意提高或降低标准。
三、严格招标公告发布管理《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4号令)指定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国家级媒体。省发展计划部门以陕计项目[2000]048号文确定了省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今后依法在省内招标的项目必须在省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免费发布招标公告。各地各部门不得另行指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四、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投标活动评标专家库由于
《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3,因此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专家评标工作状况直接影响着招标的公平和公正。
《招标投标法》同时对专家资格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为了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规范评标专家管理,省上决定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库,授权省发展计划部门管理。各地、各部门可在省评标专家库中抽调专家参加评标。
五、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重点建设项目在全省加快建设和反腐倡廉中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因此,必须切实从以下几方面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1. 重点建设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就要重视招标投标工作重点项目在前期工作中要将招投标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好招投标规划和计划工作,为日后顺利进行招投标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