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工作
(一)宣传工作
1、集中宣传时间:4月26日—5月10日
2、宣传方式:
(1)通过本市各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中国电子口岸”的概况、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以及办理用户上网资格审查的具体手续等内容。
(2)张贴公告、分发宣传资料:各成员单位在本部门的对外服务现场显要位置张贴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公告》。分发《“中国电子口岸”推广工作宣传提纲》、《“中国电子口岸”企业用户使用问答》。宣传资料统一由汕头海关印制。
3、材料准备:对外宣传稿件由汕头海关编撰,并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以领导小组名义统一联系有关新闻媒介进行宣传。
(二)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由汕头海关负责组织实施。
1、培训内容:网上审核的具体操作办法等。
2、参加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的汕头市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企业用户资格审查人员。
3、培训时间:5月8日上午8:30开始。
4、培训地点:汕头海关办公大楼807室。
5、准备工作:汕头海关负责做好培训材料、教员、设备等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在5月8日前做好本单位参与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政务操作员卡的制作授权工作。
(三)用户资格审查工作。
1、企业申请:企业向所在地海关领取《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表》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将回执交回所在地海关,所在地海关负责将企业申请表回执在5月9日前送到汕头海关监管处汇总。企业必须在集中办公时间内携带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到汕头海关办公大楼一楼大堂办理有关入网手续。
2、审查方式:汕头市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第一批企业用户的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集中办公、联合审查的方式进行。在各成员单位完成纸质审查的基础上,由汕头海关组织人员实时录入纸质资料和数据,然后由各成员单位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入网用户资格审查和企业备案数据审核。
3、集中审查时间:5月9日—5月13日。
4、集中办公地点:汕头海关办公大楼一楼大堂。
5、审查工作分工:根据联合审查作业流程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商部门审核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部门审核企业《税务登记证明(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