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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收费标准的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分价格政策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1月4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收费标准的函
(粤价函[2001]158号 二00一年七月六日)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关于申请提高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费的函》(粤外经贸机函[2000]08号)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收费标准调整为13元/套。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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