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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新兴村小区(龙源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新兴村小区
(龙源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管调发[2001]30号 2001年4月26日)


陕西省龙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按照我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对你公司管理的新兴村小区(龙源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了年审。鉴于现行收费标准已试行到期,结合该住宅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新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中准收费标准,住宅每月每户12元;物业维修养护费中准收费标准,住宅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0.20元。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上述收费按中准收费标准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可在10%的上下幅度内,由你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汽车室外停放费每月每辆50元;交通工具室内保管费,摩托车每月每辆15元,自行车每月每辆3元,人力三轮车每月每辆8元。
  三、物业管理方面的其它收费,以及收费管理涉及的有关问题,依照《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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