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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粤府办[2001]3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在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斗争中,应在充分认识我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同时,充分认识在我省继续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的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和统一对打假工作的认识,把打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应按照粤府办(2001)33号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二次打假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克服一切不利因素和地方保护主义,以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除恶务尽的决心,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和全国第二次打假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既声势浩大、又扎实有效的大规模打假联合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今年打假联合行动的重点
  打假联合行动紧紧围绕全省假冒伪劣问题严重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开展。
  1.重点商品:食品(含肉类、食盐)、药品(含兽药)、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器械、农资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及添加剂等)、安全产品(拼装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配件、烟花爆竹、螺纹钢等)、电子信息产品(电脑、传真机、手机等)、燃气具压力容器类、低压电器类、卷烟、酒类、洗涤用品及化妆品。
  2.重点市场:广州市兴发广场、珠海市拱北市场、湛江市海田副食品批发市场、佛山市敦厚批发市场、南海市大发市场、江门市泰和综合市场、广州清平中药材市场。
  3.重点地区:潮阳市、普宁市、饶平县、电白县、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海市大沥镇、南海市金沙镇、顺德市容桂区(原桂州镇)、海丰县海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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