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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3、医疗保险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按照稳步扩面、强化管理、健全系统、完善政策的工作思路,力争到2005年末实现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同步推进。
  ——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完善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医疗待遇;实施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积极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求助制度;鼓励职工自愿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统计和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办法,保证职工合理的就医用药需要。探索多种形式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加强和完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管理,强化基金监管,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照加快立法、规范制度、完善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覆盖城镇全体职工,保障基本待遇,管理社会化,工伤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在2001年底前,全省各市(地)的工伤保险全面启动。2003年底前,工伤保险覆盖面达到50%,力争到2005年末实现大多数城镇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基础管理,扩大覆盖面,促进生育保险向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在2003年底前,全省各市(地)生育保险全面启动,力争2005年末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60%。
  5、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征缴实行“五保合一”,统一由地税部门征缴。加强征缴管理,加大征缴力度,规范操作程序,减少周转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和稳定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功能。——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及运营要逐步全部纳入法制轨道,做到公开、透明、安全、高效。控制并规范社会保险的支付对象和支付项目,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要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相适应。——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养老保险的支持和稳定投入,推动调整我省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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