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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泡菜盐”试销价格的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泡菜盐”试销价格的函
(津价商[2001]154号)


天津市长芦盐务局:
  你局《关于对泡菜盐定价的请示》(津盐财审(2001)9号)收悉。为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者需要,经研究,同意核定“泡菜盐”试销出厂价格每吨为600元,批发价格每吨为1000元,零售价格每吨为1200元。上述价格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试销期为一年,期满后报我局核定正式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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