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理整顿中,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注册登记的“网吧”,要严格按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登记,在7月20日前完成;对不符合审批要求或在7月20日前未办理审批注册手续的一律予以取缔。并限期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未经批准,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经营物品和非法所得;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
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接入提供者要切断其接入服务。
重新审核登记工作结束后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商(ISP)对未获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吧”,一律不得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商(ISP)如为无经营许可证的“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的,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文化部门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网吧”。对已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经公安部门安全审核的“网吧”。对已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经公安部门安全审核的“网吧”,由公安部门牵头查处,其他部门配合;对利用“网吧”经营电脑游戏以及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电脑游戏的场所,文化部门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营业场所由有关部门吊销其证照;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超范围经营“网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查处,其他部门配合;无任何证照的“网吧”予以取缔,由通信管理局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商(ISP)切断其接入服务。
第四,规范巩固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通过这次专项清理整顿,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网吧”过多过滥,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做到整顿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着重抓三项工作:一是巩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成果,做好通信市场的长期监督管理工作。拟在八月份组织由各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省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二是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加强通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由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网络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各部门在7月31日前将本部门清理整顿情况汇总到省通信管理局,由省通信管理局总结上报信息产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