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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的意见


各市县公安局、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厦门行管办:
  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管理是当前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举措。随着互联网信息网络的蓬勃发展,“网吧”对推动信息网络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青少年普及网络知识、拓宽视野,扩大知识面提供了一种便捷的途径。但是也存在过多过滥,管理混乱,经营无序和充斥不少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内容的问题,社会影响很坏。为此,清理整顿“网吧”势在必行。清理整顿工作应本着既要坚决整顿取缔有不良信息违法违规的“网吧”,又要积极鼓励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的“网吧”的原则。全省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文化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所提出的“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监督和管理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和四部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通知的意见》(信部联电[2001]308号)的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四部门要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高度,从讲政治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这项专项活动。
  二、设立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办公室,由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由通信管理局局长担任主任,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副厅长或副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厅局的责任部门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通信管理局,并设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以便协同动作形成合力,共同搞好清理整顿工作。
  三、“网吧”的清理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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