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告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1年度计量标准年审、复核,强检计量器具定期送检和换发新版计量检定员证等事宜通知如下:
  1.我局仍如期对各有关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进行年审和到期复核工作。
  2.对于没有建立计量标准(包括计量标准过期)而违法开展计量器具检定和使用不合格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3.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通知精神,我局将对我市计量检定人员换发新版计量检定员证。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携在册的计量检定员资料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