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委托兰州
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兰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
为了加强对滨河路黄河风情线的管理,保证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滨河路黄河风情线的综合执法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规、规章之规定,经市建委研究决定:
委托兰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负责黄河风情线范围内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黄河风情线范围内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黄河风情线范围内的治安秩序;负责黄河风情线范围内服务网点的管理工作;负责黄河风情线范围内的夜景亮化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
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兰州市保护城市重点公共绿地的规定》、《
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者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