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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将打假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把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列为“民心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根据全省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辖区内打假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打假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从基层抓起,以县、镇、村为重点,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已签订打假工作责任书的地区,要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未签订责任书的地区,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签订完毕。负有打假责任的职能部门也要签订打假责任书,将打假责任落实到基层。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打假不力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坚决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相互配合,在联合上下功夫
  省人民政府将按国家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全省专项打假和联合打假行动,重拳打击制售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打假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召集,按省的要求,及时研究和布置辖区内的联合打假行动,努力形成在各级党政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的联合打假机制。各级打假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与督查、督办作用。经贸、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农业、卫生、药品监督和烟草、食盐专卖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通信息,联合行动,发挥整体合力。公安、武警要积极配合打假执法行动,维护执法环境,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司法机关要依法从重从快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公安、监察等部门对重点案件要提前介入。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打假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查处参与和庇护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为打假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他生产、流通部门也要积极配合,为打假治劣创造良好的条件,推动打假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重典治乱,查处大要案
  为提高打假的实效,必须加大打击力度,集中力量处理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查处大、要案,对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移送公检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通过落实“四个一批”(即重点突破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依法取缔一批制假售假企业;依法惩处一批制假售假首要分子和惯犯;严肃查处一批参与制假售假、违法违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个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狠狠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恶性案件,要深挖根源,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二是充分运用《刑法》、《产品质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武器,给予犯罪分子狠狠打击,对违法犯罪集团要斩草除根,彻底摧毁;对屡教不改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加大经济处罚力度,铲除其赖以生存的条件;坚决纠正瞒案不报、以罚代刑、以罚代管的行为;在查办案件中,要狠刹说情风,坚决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对顶风为犯罪分子说情的党员干部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各地要建立举报中心,公开举报电话、地址、网址,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及时挖掘重案要案线索,同时,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造声势,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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