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严厉打击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1]3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迳与省质量技监局联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五月十五日
广东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讲政治和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长效的打假责任制,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联合行动机制,以除恶务尽的决心,有的放矢,标本兼治,扎实有效地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假联合行动。用1年左右的时间,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制假售假严重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在我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文明法治的经济社会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我省打假专项整治工作要实现如下目标:
(一)制售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商品的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要商品的合格率大幅度提高;
(二)有效监控市场,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的状况得以改变。消费者和企业针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大幅度减少;
(三)制假售假多发、在全国产生恶劣影响的地区得到有效整治,成规模的区域性、集团性制假售假势头基本遏制;
(四)彻底查处涉及面广、数额巨大、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依法严惩,制假源头窝点得以彻底铲除,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基本消除;
(五)参与制假售假和护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得到严肃查处,制假售假泛滥地区的有关负责人得到追究,打假责任制得以层层落实。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