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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继续改善干部的文化和专业结构。鼓励和引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结合工作实际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促进知识更新。根据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学历教育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学历教育的质量。到2005年,45岁以下干部要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要达到80%以上。
  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培训:
  1、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继续坚持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到党校和有关干部院校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脱产进修制度,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在职学习制度。副省级以上干部和部分地厅级干部及各县(市)委书记按计划主要参加中央组织的培训;其他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省、市(地)组织的培训。规划期间,省里重点办好以下班次:
  (1)地厅级干部进修班。每年举办2期,每期50人,共培训500人。
  (2)地厅级干部专题研讨班。每年举办2期,每期50人,共培训500人。
  (3)县(市)、区委副书记进修班。每年举办1期,每期50人,共培训250人。
  (4)县(市)、区委书记专题研讨班。每年举办1期,每期50人,共培训250人。
  (5)县(市)、区长进修班。每年举办1期,每期50人,共培训250人。
  (6)机关正处级干部进修班。每年举办2期,每期50人,共培训500人。
  2、年轻干部。坚持学员选调与后备干部培养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办好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同时,通过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锻炼、到高等院校进修、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到国(境)外培训等形式,多渠道地培养锻炼年轻干部。
  规划期间,除按计划选派省级后备干部及年轻、优秀的地厅级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及国家各部委举办的各种培训外,省里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培训:
  (1)地厅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每年举办2期,每期40人,共培训400人。
  (2)具有学士、硕士学位和党校研究生班毕业文凭的处级干部培训班。每年举办1期,每期50人,共培训250人。
  (3)指导各市地和省直各单位继续选送地厅和县处两级年轻后备干部到国内名牌大学进修深造。每年选送1600名,规划期间共培训8000人。
  (4)选派年轻干部特别是县(市)、区党政班子中的优秀年轻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学习考察。全省每年选派400人,规划期间共培训2000人。
  (5)继续选派干部出国(境)培训。通过长、短班相结合的形式,继续选派厅级和厅级后备干部以及各类急需短缺人才,到国(境)外培训。每年选派240人左右,其中省里选派40名左右。规划期间,全省共培训1200人左右。按照中央要求和我省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方面的国际合作和规范化管理,精心组织,保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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