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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邮政特快送款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邮政特快送款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冀价经费字[2001]18号 2001年5月23日)


河北省邮政局:
  你局《关于开办“邮政特快专递送款”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冀邮政[2001]89号)收悉。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并参考外省作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邮政特快送款业务起送汇款金额为500元(含500元)。
  二、邮政特快送款业务资费标准确定为:汇款金额超过500元(含500元)低于1000元的,每件次5元;汇款金额超过1000元(含1000元)低于2000元的,每件次10元;汇款金额超过2000元的,每件次20元。
  三、邮政特快送款业务必须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不得强迫用户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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