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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手续费标准的复函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粮油商品
交易市场手续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农函[2001]93号 2001年5月29日)
江苏省粮食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江苏省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手续费标准的函》(苏粮法[2001]4号)悉。
根据近几年省粮油市场运行情况,为适应粮食市场化需要,发挥省级粮食批发市场功能,现参照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手续费标准,对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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