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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厢式货运汽车租价委托市级物价部门管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厢式
货运汽车租价委托市级物价部门管理的批复
(豫计收费函[2001]155号 二00一年六月一日)
郑州市物价局:
你局郑价金[2001]02号“关于将厢式货运汽车租价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的请示”收悉。鉴于厢式货运汽车近年发展迅速,在管理上存在着无证营运、漫天要价、敲诈货主、偷漏税费等现象,损害了省会城市的声誉和形象。为加强厢式货运汽车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收费行为,经研究同意将厢式货运汽车租价委托市级物价部门管理,并报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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