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行费随事转。对协管的工作应该在以下方面实行费随事转。(1)协助民政部门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经费;(2)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3)协助环卫部门管理环境卫生收取的居民卫生费;(4)协助税务部门进行协税护税的补贴费;(5)党委、政府决定的需要社区协管协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相关部门落实经费。
5.强化社区服务。(1)区、街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救助中心),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站(社区救助站),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网络,社区服务工作水平处于全省先进行列;(2)制定出台指导本地区社区服务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3)协调工商管理、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务业给予扶持和照顾;(4)社区志愿者队伍发育良好,并发挥出作用。
6.搞好社区管理。区对社区实行宏观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的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社区环境卫生、社区文化教育、社区健康教育等实施管理,提出工作标准,开展评比活动。
7.社区建设有创新。要在转变政府职能、费随事转、实现社区自治、完善社区内部运行机制、强化社区服务等方面有创新,并在全省得到推广。
8.区所辖街道要有50%以上达到街道工作标准,50%社区达到社区工作标准。
(二)街道工作标准
1.指导社区工作有力。(1)成立社区建设专门指导机构,制定本街道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岗位责任制;(2)对社区建设指导及时得力,保障措施具体;(3)街道对社区真正体现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4)组织社区协助政府部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街道对社区在财力上保证一定投入,支持社区建设。
2.确定社区职能。(1)明确社区决策权。让社区有自主决定本社区事务的权力。(2)还给社区财务权。将社区自有资金、经营收益、有偿服务收入、各级拨款、社会捐助等全部交给社区管理使用。(3)交给社区拒绝权。对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的工作和摊派,社区组织有权拒绝。(4)放给社区协管权。社区享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社区一定的经费补贴。(5)赋予社区监督权。对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街道办事处应及时作出答复。
3.强化社区服务。(1)街道建立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救助中心);(2)指导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组织,所辖社区10 0%建立社区服务站(社会救助站);(3)建立社区志愿者协会,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4)指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