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搞好社区管理。区对社区实行宏观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的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社区环境卫生、社区文化教育、社区健康教育等实施管理,提出工作标准,开展评比活动。
7.社区建设有创新。要在转变政府职能、费随事转、实现社区自治、完善社区内部运行机制、强化社区服务等方面有创新,并在全省得到推广。
8.区所辖街道要有50%以上达到街道工作标准,50%社区达到社区工作标准。
(二)街道工作标准
1.指导社区工作有力。
(1)成立社区建设专门指导机构,制定本街道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岗位责任制;
(2)对社区建设指导及时得力,保障措施具体;
(3)街道对社区真正体现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
(4)组织社区协助政府部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街道对社区在财力上保证一定投入,支持社区建设。
2.确定社区职能。
(1)明确社区决策权。让社区有自主决定本社区事务的权力;
(2)还给社区财务权。将社区自有资金、经营收益、有偿服务收入、各级拨款、社会捐助等全部交给社区管理使用;
(3)交给社区拒绝权。对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的工作和摊派,社区组织有权拒绝;
(4)放给社区协管权。社区享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社区一定的经费补贴;
(5)赋予社区监督权。对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街道办事处应及时作出答复。
3.强化社区服务。
(1)街道建立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救助中心);
(2)指导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组织,所辖社区100%建立社区服务站(社会救助站);
(3)建立社区志愿者协会,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
(4)指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
4.所辖社区有80%达到社区工作标准。
(三)社区工作标准
1.组织网络健全。社区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党组织,职责明确;根据需要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保障服务、治保调解、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妇女、文化教育等委员会;成立老年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妇女协会、青少年协会、残疾人协会、社区志愿者协会等群众组织;建立以楼(院)长、单元组长、居民代表、党员、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社区工作队伍。
2.制度建设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建立自律机制,制定社区成员公约和社区自治章程、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监督制度和民主考评办法。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2次,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2次。经济帐目公开清楚,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两簿一册”(社区成员会议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记录簿、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记录簿、社区基本情况统计册)等基础资料记录完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