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省建筑业规模得到控制,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一级企业的数量要减少20%。
(三)扶持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鼓励支持“劳务企业”健康发展,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省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市场过度竞争的局面得到控制,并向供求平衡的方向发展。
(五)建筑业企业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六)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八)不符合就位条件的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得到清出。
三、工作步骤
根据建设部的计划和部署,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定于2001年4月开始,2002年6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工作阶段:
(一)就位准备阶段:2001年4月17日至6月30日。
1、学习、宣传和贯彻《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各地按照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学习宣传活动,使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建筑业企业了解新规定和标准的内容。特别是从事企业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掌握新的规定和标准。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资质就位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在6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3、加强对使用计算机进行申请和审批的培训。这次资质就位工作,建设部要求将对部分企业采取网上申请和审批与纸面申请和审批相结合的办法,各地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有关建筑业企业数据库,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的数据库。
4、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为在资质就位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省建设厅将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重大问题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由厅有关领导和省纪委驻省建设厅工作组、监察室、建筑管理处的人员组成。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