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强广东气象事业
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2001]4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气象局《关于加强广东气象事业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议案的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广东气象事业建设进一步提高
防灾减灾能力议案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广东气象事业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议案的决议》(粤府[2000]7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广东气象事业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议案的办理方案报告》,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从2001年到2005年,用5年时间在全省建立起气象“两网一体系”,即由6部多普勒天气雷达和630个地面气象观测点组成覆盖全省的高密度、自动化大气探测网,以广州区域气象中心高性能计算机系统为核心的气象信息网和较为现代化的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体系。首先确保完成三项重点工程建设:
(一)自动气象站网工程:新建400个自动气象站,并将全省91个人工气象观测站改造为有线遥测站。
(二)雷达工程:在梅州、韶关、阳江市布设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
(三)高性能计算机及网络工程:引进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升级和完善广州区域气象中心信息网络系统。
在完成上述工程后,再根据我省财力情况和实际需要,逐步完善和建设其他工程,以进一步提高我省对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和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社会公众服务的水平。
二、建设要求
(一)自动气象站网
1、全省的自动气象站网按平均站距20公里布局,按省气象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方案,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预选布点站址,报省气象主管部门总体协调和确认。
2、使用列入中国气象局装备的WP3103型自动气象站,由全省统一布设。自动气象站的场地要建避雷针(或铁塔)和防雷带及必要的围栏等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