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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环境稽察的通知

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关于
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环境稽察的通知
(晋价稽察发[2001]332号 2001年6月14日)


各地(市)计委、物价局:
  目前,一些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向建设项目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以及各种摊派等问题比较突出,加重了建设项目负担,严重干扰和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建设活动。为了清理和整顿上述行为,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电(2001)32号文件的统一安排,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将与省物价局联合组织在全省开展一次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环境稽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全国稽察工作由国家计委牵头组织安排,为配合国家计委的稽察工作,省计委与省物价局抽调部分同志参与国家计委的联合稽察组,对国家选定我省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开展稽察。
  二、我省将由省计委、省物价局组成联合稽察工作组,对我省自行选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环境进行稽察。为了加大该项工作的力度,省成立重大项目环境稽察领导组,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稽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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