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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电话电视点歌资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电话电视点歌资费标准的批复
(琼计价格[2001]624号 2001年6月15日)
琼山市物价局:
《关于电话电视点歌资费标准的报告》(琼山计价格(2001)25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广播电视台与海南大有信息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开办的电话电视点歌资费标准:
1、
无线频道(含无线频道入海口网)的电话电视点歌为每首30元。
2、
有线频道(府城地区)的电话电视点歌为每首20元。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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