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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工作意见

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工作意见
(广东省经贸委 2001年6月5日)


  广东省是资源贫乏大省,同时也是资源消费大省,能源利用表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储量少,耗量大。我国煤炭和石油的人均可采储量分别是世界平均值的1/2和1/10,而广东省的人均可采储量更低于全国水平,全省人均煤炭保有储量仅为全国人均量的1%,1999年,全省近60%的能源需靠省外调入解决。二是能源消费水平低,能耗高,效率低。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发达国家的3-4倍,能源效率只有32%左右,比发达国家低10多个百分点。广东省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虽然处于全国较好水平,但能源效率和产品单耗仅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能源的生产、消费结构和方式不尽合理。面对这个现状,广东省经贸委在深入分析全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成绩、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整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以更好地为广东省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一、整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针和广东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立足企业,面向社会,依法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管理,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主攻方向
  一是依法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管理。重点强化企业和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二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大环保产业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引导力度,规范环保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深化改改革,在国有企业中率先推广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实现节约增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重点指导企业在深化改革的进展中,自觉地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实效与经济效益挂钩,并对此实行动态监控。
  四是密切配合全省经济运行,根据经济运行的需求,引导和协调各行业科学、合理地实行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广东省经济运行质量。重点结合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实践中努力研究和探索一个更符合广东省实际的能源消费结构,以有效地保障全省经济运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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