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河南省
车用乙醇汽油试销价格的批复
(豫计价管[2001]704号 二00一年六月七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车用乙醇汽油试销价格的请示》(石化股份豫信[2001]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计委价格司能源处的意见,我省车用乙醇汽油的试销价格按普通汽油同牌号同价格的原则执行。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已与国际市场接轨,国家计委和中石化集团公司每月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对国内成品油价格作出调整。6月份我省90#汽油规定零售价格为3980元/吨,93#汽油规定零售价格为4219元/吨。
二、车用乙醇汽油零售应以升为计量单位。目前普通汽油实际销售价格为,90#汽油,郑州市2.75元/升,洛阳市2.65元/升,南阳市2.80元/升;93#汽油,郑州市3.05元/升,洛阳市2.90元/升,南阳市2.96元/升。车用乙醇汽油零售价格应按照普通汽油同牌号现行实际零售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