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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
(渝办[2001]9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改善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根据农业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1年下半年起在我市中小学校逐步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和“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
  二、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面向新世纪的系统工程,是政府引导行为,涉及到人们饮食习惯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也涉及到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关部门、学校、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有关部门不能凭借这项工作牟取经济利益,学校也不得在核定的奶价和劳务费用之外任意加价或收取其它费用。
  三、推行“学生饮用奶计划”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获得“学生饮用奶”供奶资格的企业,可享受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学生饮用奶”的运送享受“菜篮子工程”中“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
  四、为保证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协调小组,市政府副市长陈光国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刘涛,市教委副主任周旬任副组长,市农业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农业局副局长王义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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