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委(建设局)、监察局,顺德市市政建设局、监察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领导同志批示,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研究制定了《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
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执法监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专项治理的工作批示意见,确保工程招标投标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招标投标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串通投标、围标和招标监督及服务机构不规范运作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建立法制化的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检查2000年以来所有城市、村镇新开工的工程是否达到两个百分之百,即法定应招标和应公开招标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率是否达到100%。通过执法监察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围标、串标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件及时得到查处,有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三、工作重点及其内容
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检查2000年1月1日以来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装饰装修、市政公用、水利、能源、交通、邮电通讯、环保等工程项目)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招标投标中有无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