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万州长江二桥收取车辆通行费立项的批复
万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万州长江二桥收费立项的请示》(万府发(2001)19号)收悉。
市政府转请市交通、财政、物价部门审查后认为:位于万州区聚渔沱的万州长江二桥,桥长1216.20米,预算总投资24000万元,是连接万州新老城区的重要桥梁,其建设有利于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推动移民迁建进程。
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关于收费桥梁的有关政策规定,该桥符合贷款修路修桥、收费还贷的条件,同意万州长江二桥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