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宁波市北仓区城关镇
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标准的批复
(浙价服[2001]209号 2001年6月11日)
宁波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北仓区城关镇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标准的请示》(甬价经[2001]53号)收悉,鉴于北仓区有线电视网与省有线电视网实行联网,并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运行的实际,经研究,同意北仓区城关镇与省有线电视实行联网用户的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标准自2001年7月起统一调整为每户每月12元。未与省有线电视网联网用户的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标准不变。收费标准调整后增收的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的使用管理,按浙价费(1997)65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