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上而下,层层组织培训。一是省局及时组织参加总局举办的新征管法学习师资培训,6月中旬省局将组织两期对市县的新征管法学习师资培训。二是各市、县要在省局培训的基础上,层层落实,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保证全体国税干部都要脱产参加不少于三天的征管法学习培训辅导。三是在对税务干部培训的同时,对纳税人开展培训,将新征管法作为办税员上岗学习的重要内容;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要组织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培训,重点学习有关法律责任。
(三)组织考试、竞赛,检验培训成果。各地在组织全员学习培训后,要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待岗学习。各地要把征管法学习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9月份省局将组织以省辖市局为单位的征管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竞赛,对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奖励。
三、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征管法,掀起税法宣传的新高潮
(一)要积极主动向当地人大、党政领导汇报新征管法的精神实质,赢得重视和支持。新征管法的贯彻执行离不开各级人大、党政领导的支持和部门的配合,同时,新征管法也对各级政府、部门对税收的支持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大6月6日召集省政府及国税、地税、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财政、银行、海关等部门和企业代表参加新征管法座谈会,对我省宣传贯彻新征管法进行研究和布置。各级国税机关也要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治税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新征管法的内容和贯彻落实情况,积极争取对国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要高度重视对有关部门的宣传与发动,确保形成协税护税的合力。各地要组织召开由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银行等护税协税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学习贯彻新征管法,共同研究有关贯彻方案,分工落实,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与协作,防范和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
(三)要广泛持久地向社会宣传,让新征管法深入人心。加强新征管法的宣传,既是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秩序的需要,同时也是帮助纳税人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国税机关提高依法治税的需要。各级国税机关要抓住新征管法颁布实施这一大好时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宣传舆论工具,大张旗鼓、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切实注重效果,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家喻户晓,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广大纳税人乃至全社会熟悉新征管法,增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省局决定将三季度作为新征管法宣传季,决定6月23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统一行动,开展万人新征管法街头义务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宣传季活动中,各级国税机关与当地电视台联系,制作关于新征管法的电视专题访谈节目;在报纸、杂志上开辟专栏,就征管法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原则、新征管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进行系列讲解;深入工厂、商店、学校宣传,以问答形式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册,广为散发;在办税服务厅及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制作板报;在国税网站上设置宣传网页等方式广为宣传,使新征管法的宣传轰轰烈烈,深入人心。9月份省局还将面向社会,组织新征管法电视知识竞赛,以省辖市局为单位选拔参赛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