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全省小城镇“十五”发展总体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小城镇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镇级财政体制。抓好小城镇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农民投资,大力招商引资,加快小城镇建设。加快农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经济和特色产业,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试点镇的扶持政策,壮大省“百强镇”和市州级强镇的经济实力。抓好小城镇区划调整,培育中心镇。各级政府视财力状况,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四)深化供销社改革。
供销社改革重点在产权制度、体制创新上进行探索,力争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有实质性突破。选择整体素质较好、规模较大、有发展潜力的供销企业进行多元投资的公司制改造,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对规模小、效益差的供销企业,采取联合、兼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选择经营效益较好的基层供销社,率先改制为由农民出资兴办的合作社。调整基层社布局,结合小城镇建设,发展壮大中心集镇的基层社。
三、继续深化财税、金融、流通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国家部署,搞好省直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试点,稳步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继续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力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等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健全税收制度,强化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
(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建立和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机制。积极支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加快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改组,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发展,推进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证券等机构,规范发债市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借鉴上海、广州、大连等地经验,进行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试点。
(三)加快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商品市场要着眼于向大规模、有特色、高效益、多功能、具有较大辐射面的专业批发市场的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劳动力、资本、房地产、人才等要素市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其功能作用。探索现代流通企业的组织形式,运用电子信息等现代技术手段,发展物流中心,推进信息服务。在对我省经济影响大的领域中发展电子商务,重点抓好粮食、汽车配件行业电子商务试点。继续抓好连锁经营,仓储式批发,特许经营等流通形式的改革。
(四)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