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引进市场机制,实行竞争上岗,真正建立起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分配能高能低的机制。
企业要调整组织机构,精简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控制管理幅度。除少数应由出资人管理和应由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外,对其他所有管理人员都应实行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凡是具备竞争条件的岗位都要实行竞争上岗。
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企业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建立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企业的岗位工资标准和职工收入水平与企业效益和职工的实际贡献挂钩,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和科技人员倾斜。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试点和股份期权试点。
(五)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向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鼓励私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投资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事业产业。实施“五个一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利用扩大开放引进一批;结合国企改革和乡企改制转制一批;开拓领域新办一批;发展农村经济培育一批;重点扶持壮大一批。出台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保障其合法权益。放开准入限制,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减轻民营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继续抓好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
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本着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配套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继续抓好德惠、蛟河的试点,进一步探索解决试点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合理确定农民的计税面积、产量和价格,平衡不同从业农民的负担,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和乡、村两级的基本经费需求,依法征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反弹。
(二)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
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引导农民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积极发展定单农业,继续推进公司加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和各类经纪人队伍建设,发展新型流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各类专业协会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加快小城镇改革与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