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
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吉地税个所[2001]116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1]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对越权作出的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彻底纠正。
二、对各地税务机关越权作出的违反个人所得税全国统一政策的规定,在2001年6月底前自行清理纠正,并将清理纠正情况填写《清理和纠正个人所得税违规政策情况统计表》于7月5日前由市、州局报送省局。
三、对地方政府越权自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由所在地税务机关于2001年6月底前进行清理,并负责提请当地政府在7月底前纠正,于8月5日前由市、州局将清理纠正情况汇总填写《清理和纠正个人所得税违规政策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局。
四、各地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航空公司、足球俱乐部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于8月底以前报送省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
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
(2001年6月5日 国税发[2001] 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1994年以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
《个人所得税法》)的政策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是,也有的地方政府和税务机关以发展地方经济和吸引人才为借口,擅自越权出台了一些违反国家统一税法精神的优惠政策。为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必须对各地越权作出的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彻底纠正。为此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清理和纠正擅自越权制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各地擅自出台违反统一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不但破坏了
《个人所得税法》的严肃性、统一性和公正性,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且严重影响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矛盾的作用,这是当前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原因之一。整顿和规范个人所得税秩序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清理和纠正各地越权自定的优惠政策,又是整顿和规范个人所得税秩序的关键。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切实做好这项工作。